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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领导集体:左起: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成祥;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姜承学;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兴亚;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刘凤奎;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赵书田;副巡视员刘学东 |
| 2007年工作特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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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: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1月15日在哈召开。会议总结07年工作,研究部署08年的工作任务,表彰先进,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。煤监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张成祥、姜承学、李兴亚、刘凤奎、赵书田、刘学东出席会议;受表彰的先进个人,各监察分局党政主要领导,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,以及局署事企业单位党政负责人、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黑龙江煤监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姜承学主持。
黑龙江煤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成祥在工作会议上讲话
煤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成祥传达了国家总局、国家煤监局工作会议精神,并做工作报告。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刘凤奎宣读了党风廉政责任状。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赵书田宣读了局党组表彰决定;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成祥代表局党组,与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和廉政责任状。哈南分局局长缑际星、鹤滨分局局长苏晓波、哈东分局局长张振肃、西部站主任张茂静;培训中心主任王少波代表事业单位、租赁公司总经理王建华代表企业单位分别在会议上发言。会议表彰了年度先进个人。在监察分局(站)、省局机关、附属事企业单位中,有65人分别被评为优秀公务员、优秀工作人员和先进生产者并受到局党组表彰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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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
黑龙江煤矿安全形势与过去比有很大进步,但与全国比,仍较落后。三人以上事故没有完全消除,局部地区的煤矿大事故还比较集中。在新旧交替之际,发生了涉21人,死亡19人的穆棱市“12.29”瓦斯事故,很具典型性。正如毅中同志和铁锤同志指出的那样,作为低瓦斯矿井,事故原因惊人相似,暴露了很多问题和隐患。虽然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、包括我们煤监机构做了大量工作,但煤矿依法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、安全基础工作薄弱、小煤矿技术装备水平落后、安全管理松弛、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,要实现煤矿本质型安全还相差甚远,还需付出长期、艰苦的努力。形势严峻还有一个特征,就是辖区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和资源整合工作进展迟缓,落后于全国,淘汰煤矿落后生产能力和手段工作滞后。虽然龙煤集团等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形势好转,但安全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在困扰煤矿企业。去年国有重点煤矿也发生过重大未遂事故,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是十分稳固,形势不容乐观。当前,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,能源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,煤炭企业扩大规模、增加生产的冲动强烈,国家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举措要见到明显成效尚需一个过程,安全生产的压力仍然很大;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待解决。在我们自身的工作中,还存在着监察能力有待提高、执法尚缺严密精细、监察力量尚显不足、闭合监察还显乏力等一些薄弱环节。因此,我们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,吸取经验教训,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,保持清醒头脑,抓住机遇、持续不懈、扎扎实实地抓好2008年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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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东分局局长张振肃发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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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指出:已经到来的200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。在推动全国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大趋势中,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担负着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。安全生产工作从一个关键阶段进入另一个关键阶段,永远没有“松口气”的时候,这是我们所肩负的职责使命所决定的。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,保持旺盛斗志,戒骄戒躁、再接再厉,持续努力、埋头苦干,更加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,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,使安全生产“隐患治理年”有一个好的开局起步,在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中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2008年,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所做出的战略部署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一年;也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、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安全发展,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,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,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,向着2010年明显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。新的一年里,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。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、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,以“安全发展”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和法律法规、政策措施、目标指标、监管监察工作保障体系基本明晰,政府和煤矿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、主动性不断增强,煤矿安全“两个攻坚战”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,这些,都为做好2008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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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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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工作总的思路是: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,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,围绕开展安全生产“隐患治理年”这个主题,落实监察责任,突出监察重点、推动整治攻坚,
加快源头治本、加强自身建设、夯实工作基础,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,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,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,为到2010年实现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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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强化“两个主体”责任,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。加大对煤矿重大隐患的查处力度。省局和分局(站)都要建立对隐患的分级管理制度,分析辖区煤矿重大隐患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,掌握各类隐患的发生规律和消除隐患的突破点,立足于查大隐患,防大事故;所有重大隐患都要落实责任、跟踪督办、逐项整改销号。继续采取专项监察、解剖式监察和专家会诊的方式,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关键问题......(延伸阅读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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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严格对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, 督促落实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。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《事故调查处理条例》、中纪委《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和国家安监总局新颁发的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》,推动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。对煤矿发生的责任事故,特别是重特大事故,不论何地、何人、何职务、何背景,都要本着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追究责任,公开处理,落实处分......(延伸阅读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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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建设过硬监察队伍,增强履行职责能力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。进一步学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,加强党建工作,保持党的先进性。以两级党组(党委)中心组学习为重点,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,提高认识,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提高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决策和办事程序。及时修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;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,加强执法责任考核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......(延伸阅读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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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“安全发展”舆论氛围。广泛宣传以“安全发展”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,将十七大报告相关论述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,用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。面向公众广泛宣传,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“安全发展”的共识。深入宣传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,把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、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,宣传贯彻到各地和煤矿企业,把相关政策尽快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的现实生产力......(延伸阅读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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